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

时间:2024-02-27 23:23:21
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

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

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,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。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。

  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1

3月1日起,个人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要登记?最新消息,相关管理办法将暂缓实施!

2月21日晚间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发布公告称,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。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。

此前在1月26日,人行网站披露《办法》,其中提到“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,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,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”,引发公众热议。

对于《办法》的暂缓实施,人行有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发布后,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,《办法》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,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、信息系统、业务流程,并进行人员培训。为此,经研究,决定暂缓实施《办法》。“人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q工作,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,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,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,改善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”

此前,人行有关负责人曾介绍,从统计上看,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%左右,个人现金存取规定总体上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。个人现金存取规定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。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,在认真履行反洗q义务的同时,要严格执行最少、必要原则去了解登记客户信息,不得增加客户负担。

除了对客户办理一定额度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进行相关规定,《办法》强调,金融机构应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,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、业务关系或者交易,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。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,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,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。

在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,《办法》要求,金融机构应当保存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、业务凭证、账簿以及能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、业务凭证、单据等。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;交易记录自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。

  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2

中国人民银行官网21日发布公告,表示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)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。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。

答记者问

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该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发布后,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,《办法》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,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、信息系统、业务流程,并进行人员培训。为此,经研究,决定暂缓实施《办法》。

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`发展思想,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q工作,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,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,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,改善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  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3

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“1号令”暂缓施行。

2月21日晚间,央行、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三部门发布公告指出,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《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〔2022〕第1号),下称“《办法》”)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。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。

该负责人表示,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q工作,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,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,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,改善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据了解,《办法》共五章52条,旨在完善反洗q监管机制,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。

其中《办法》第十条受到公众关注,具体为: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、农村信用合作社、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,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,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。

对此,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从统计上看,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%左右,《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。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,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。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。

对于部分居民担心的隐私保护问题,该负责人回应道,“为存款人保密”是《商业银行法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,金融机构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得个人信息、客户隐私必须严格保密。除了遵从《民法典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一般性法律规定的要求,金融机构还需要按照《商业银行法》《反洗q法》等金融监管法律的要求建立严格、完备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。泄露个人信息、客户隐私,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,情节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该负责人指出,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,在认真履行反洗q义务的同时,要严格执行最少、必要原则去了解登记客户信息,不得增加客户负担。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等现金使用较多的群体,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服务。与此同时,也要注意加强防诈防骗和金融知识宣传。

《因技术原因将暂缓实施存取现金超5万将登记政策.doc》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推荐度:
点击下载文档

文档为doc格式